尼尔斯和家鹅一起去旅行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六三班:许安妮指导老师:李苗
最近,我读了一本叫《骑鹅旅行记》的书,这本特别有趣的书是世界上文学史上第一部、也是唯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
书中讲述了一个不爱学习、机灵顽皮的十四岁男孩尼尔斯,他喜好捉弄小动物,有一天,他的父母出去了,他在捉弄一个校精灵时而被施了魔法后,变成一个拇指大的小人儿。恰巧,一群大雁从空中飞过,家里的一只雄鹅也想飞翔,就跟随打样一起飞行,尼尔斯骑在家鹅的背上跟随雁群历经了重重险难,最后又变回人的故事。在这次奇异的旅行种,尼尔斯获得了心灵和身体的双重旅行。
他看到了整个瑞典的奇妙景色开阔了眼界,增长见识,也结识了许多新朋友,听到了不少传说和故事。在经历了种种困难和危险之后,他得到了极大的锻炼,逐渐改掉了自己调皮掉蛋的坏毛病。最终,尼尔斯恢复了原形,回到家中,变成了一个勇敢、机智、善良、乐于助人的大男孩。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动物是那群大雁的“领头”人物,也喜欢这本书里的阿卡,她聪明善良,又很有领导才能,是我终身学习的偶像;还有哪位驼着尼尔斯旅行的家鹅马丁,对主人忠心耿耿,又踏实憨厚;作为一名小学生,无论是做人还是对待学习,是要将马丁的这种精神落实在我的学习生活中。
在众多的小故事中,最吸我的是第二章《取得大雁信任》。自从尼尔斯变成拇指大的小人后,他经常和雄鹅马丁在一起玩。一次,他不小心被要跟大雁飞行的雄鹅马丁,一起带着飞上了天。飞了很久后他们和大雁一起到湖边休息,等待天明出发。可是当天晚上,突然有一只凶恶的眼睛盯上他们,这双眼睛的主人是狐狸斯密尔,他一不小心惊动了大雁,大雁想逃,但是斯密尔动作太快了,他已经咬住了大雁的翅膀。这时候,一个声音响起来:“你这只不要脸的狗”。话音刚落,斯密尔拼命的往前跑,尼尔斯好不容易拉住他的尾巴,斯密尔突然明白了追赶他的不是大人物,斯密尔就准备吃掉大雁,大雁早就趁机逃跑了,斯密尔气急败坏,转身要吃掉尼尔斯,无奈之下尼尔斯只能爬到树上去,斯密尔就只能一直守到树下,可天亮尼尔斯就被马丁接走了,大雁欣赏尼尔斯勇敢的壮举后,热烈的欢迎他入队。因为尼尔斯的勇敢善良,让他在成长的历程中收获了友谊。尼尔斯的经历也告诉我们人类,只有爱护动物,才能和动物和谐共处。这是一本净化了我心灵的书,同时也改变了我对很多事情的看法,我从中学到了在危难时刻,不要退缩,要勇敢帮助别人;要富有智慧,遇到问题要开动脑筋。要有爱心,要帮助周围需要帮助的人,才能成为人们喜爱的孩子。
点评:《骑鹅旅行记》作为9至13岁孩子的通俗的历史和地理读物,具有很强的趣味性。本文语言通俗易懂,情节曲折,充满想象与韵律之美,令人愿读、爱读,但在今后的学习中,多多积累丰富语言的素材,以增强文章的感染力和生动性。
审核/杨玲编辑/李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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