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红桥区人社局与甘肃省甘南州碌曲县人社局友好合作框架协议》,天津市红桥区面向碌曲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10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主管
单位或者
区县
名称
经费来源
岗位
招聘人数
专业
学历
条件
参加
考试类别
是否
组织
专业
考试
红桥区
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
财政补助
教育
辅助
岗位
3
不限
大学本科
及以上
1.学士及以上学位;
2.建档立卡贫困户;
3.碌曲县户籍。
综合
知识
否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要求
二、招聘对象
碌曲县户籍,符合岗位要求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及以上,年龄30周岁及以下。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6.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
7.年应届毕业生一般应在报名之日前取得学历、学位;
8.已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
9.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年龄条件,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30周岁及以下”是指年8月10日及以后出生;
10.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6.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7.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的人员;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10.通过投亲靠友等方式在年7月31日后将户籍迁入碌曲县内且生源地不是碌曲的毕业生,或在招考公告发布之日后因婚姻关系将户籍迁入县内的县外毕业生不得参加本次招考。
四、招聘程序及报名方式
招聘工作按照组织报名、笔试、面试、政审、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报名时间:年8月10日—8月14日(9:00—11:30,15:00—17:30)。
报名地点:碌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人才办。
提交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结婚证(因婚姻关系将户籍迁入碌曲县内的县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择业通知书),所在乡镇出具的建档立卡户证明(扶贫办审核盖章)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年天津市红桥区面向碌曲籍建档立卡贫困户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和资格审核表》一式二份,二寸近期免冠照片5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